作者|范唯(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)
教育部发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,聚焦评估重点难点改革创新,加快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,保障“十四五”时期教育高质量发展,切实解决高等教育评估领域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,这是党和国家赋予高等教育评估的时代责任,意义重大、使命光荣。
未来五年、十年,要综合用好评估诊断、激励、导向作用,聚焦高等教育质量保障,抓住高教战线普遍关切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,着重解决评估目标导向、核心理念、分类体系、推动改革、管理制度、方法手段等六个方面问题,形成更加成熟、更加完善、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更高水平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,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、加快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、2035年如期建成教育强国。
树立更加鲜明的评估目标导向——立德树人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一方面,要发挥评估的把舵定向作用,筑牢立德树人统领地位,明确“立什么德”“树什么人”,引导高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践行价值塑造、能力培养、知识传授“三位一体”的教育理念,强化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建设,培养“五育并举”的时代新人。
另一方面,要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,将立德树人“软目标”变成评估“硬指标”,引导高校构建“三全育人”大格局,真正让立德树人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落地生根。
形成更加先进的评估理念——内涵发展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,把评估改革引向深入,全面对接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国际先进理念,使其成为引领评估工作的核心理念。
一是要强化学生中心理念,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核心,打造一流本科教育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,推动人才培养范式从“以教为中心”向“以学为中心”转变。
二是要强化产出导向理念,强调教育产出质量,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,重视学生学习体验、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,定量与定性结合,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判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,切实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、社会适应度、条件保障度、质量保障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。
三是加强对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和能力评估,把常态监测与定期评估有机结合,督促高校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积极构建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。
构建更加合理的评估分类体系——精准施策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系统集成、精准施策,在已有改革基础上,坚持问题导向,积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征,针对量大面广、复杂多样的高校办学实际,建立更加科学、符合时代要求的评估分类体系。
一是针对老本科高校开展周期性审核评估,采取柔性分类方法,为高校提供导向鲜明、种类多样的“评估套餐”,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各安其位、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。
对少数办学定位为世界一流的高校,重点评估学校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,旨在示范引领全国本科教学改革创新。
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,重点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工作,注重科研反哺教学、服务国家战略成效。
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,重点评估高校服务区域、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能力,坚定走“地方性、应用型”发展道路。
二是针对新建本科高校开展合格评估,设置国家底线要求,加强底线监督,规范办学行为,确保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达标。同时,针对“小精特”新型研究型高校,实施“一校一案”评估,引导这类高校合理定位、办出水平、办出特色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。
三是针对新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,按照以评定向、以评促建、特色发展、重在定位的工作方针,引导学校围绕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,探索出一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之路。
通过评估分类,引导每一所高校根据社会需求、自身发展历史和办学条件找准定位,加快形成高校办学定位清晰、类型分明、特色彰显的高等教育新格局。
让评估更加有力地推动改革——创新发展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将创新发展置于高等教育发展全局的核心和第一动力,对接国家发展战略、高等教育改革新要求、“双一流”建设等,用开拓创新的发展思想,推动评估进一步发挥导向作用,引导高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。
一方面要坚持以评估促进改革,既看基础,更看增量,形成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投入教育改革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改革,整合政府、行业企业、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源支持教育改革的制度设计;推进课程体系优化和教学方法改革,注重课程体系与时代需求的有效衔接,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新理念引领教学方式方法变革和课堂革命。
另一方面,要坚持以评估引领改革,让一部分高校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创新性、前瞻性、协同性、具有国际代表性的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与创新实践“亮出来”,做好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收集、推广示范工作,带领全国高校整体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。
完善评估体系管理制度——部省协同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彰显整体性、规律性,在联系服务各方时注重总体布局,推动各方面、各环节、各因素协调联动,构建更加现代的评估体系和更加协调的评估管理制度。
一是进一步强化高校自我评估、完善院校评估、拓展专业认证、加强常态监测、促进国际交流,不断完善“五位一体”的质量保障体系。
二是进一步统筹协调好各类评估,整合评估资源,减少重复评估,避免学校负担过重,切实提高评估工作实效。
三是着力加强省级评估工作机制和能力的建设,加快形成部省责权明晰、分工合理、执行有力、保障有效的评估组织管理体系,探索建立行业、企业广泛深度参与评估监测的合作机制和学生参与评估机制,全面了解在校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。
四是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,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监测工作的参谋把关、研究咨询、指导服务作用,优化评估决策。
完善评估方法手段——减负增效
落实新发展理念,要求我们倡导精简高效、共享共赢,使评估更加科学、简捷、高效、不扰民,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。
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深入挖掘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等积累资源,推动评估工作从“结果评价”向“过程评价、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”转变,凸显审核评估为学校发展“诊断开方”的初心。
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实现评估线上线下“一体化”设计,促进信息技术与评估方式方法深度融合,做全做深线上评估,做出入校评估基础,在线上集体会诊基础上,针对“问题清单”重点考察,做准做实入校评估,减少集中入校天数、人数、环节,减轻高校评估负担,提高评估工作实效。
三是建设全国统一、分级使用、开放共享的评估认证管理信息平台,实现评估全过程规范化、信息化,推进多级评估的统筹管理,资源整合,为高校和专家提供智能化、个性化服务。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新发展理念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指引,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,深化高等教育改革,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引路照明“灯塔”。
新起点,落实新发展理念,服务新发展格局,高等教育评估要坚定不移保持战略定力,积势蓄势谋势,谋定而后动、谋定而快动,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,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,建设高等教育现代化强国。
链接:高等教育评估发展史
第一阶段(1985—1990年):试点探索
1985年,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》首次提出“评估”的概念,随后开展了高等工程本科教育评估试点。
1990年,在试点摸底基础上,教育部出台了《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》,提出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制度,初步形成了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框架。
第二阶段(1991—2000年):实践积累
20世纪90年代,我国开展了合格、优秀和随机性三种形式的评估,从实践层面对评估开展了积极的探索。截至2000年年底,共有171所新建本科院校参加了合格评估,16所重点院校参加了优秀评估,26所高校通过了随机性水平评估,评估的覆盖面逐步扩大。
这一阶段的实践,有效探索了评估标准,建立了一支评估骨干队伍,为后续大规模评估的组织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。
第三阶段(2001—2008年):全面推进
2003年,国家颁布“教育振兴行动计划”,确立了五年一轮的周期性教学评估制度,并组织开展了首轮全国范围高校的全覆盖、大规模评估。2003年至2008年,总计有589所高校接受了水平评估。
通过本轮评估,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办学行为,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框架的成型和制度化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。
第四阶段(2009年至今):创新发展
首轮评估结束后,教育部全面总结经验教训,特别是针对首轮全国性评估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,对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进行了统筹谋划。
2011年,教育部出台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,形成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,以院校评估、专业认证及评估、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的“五位一体”质量保障体系。
链接:高等教育评估的意义
高等教育评估为有效保障高等教育质量、保障高等教育发展行稳致远发挥了重要作用,作出了重要贡献,为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、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。
评估制度自身建设取得重大进展,评估理念不断更新、评估标准不断完善、评估体制机制日益成熟,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评估“中国方案”。
评估水平和质量被世界高等教育界逐渐认同,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。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成为《华盛顿协议》正式成员,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通过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机构检查就是例证。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联盟原主席Bobby高度评价:“中国采取的‘以学校为主体、以学生发展为本位’和‘分类评估、分类指导’的理念,以及‘基于数据开展质量常态监测和发布质量报告’的做法在国际上都是先进的,为高等教育大国开展质量保障提供了优秀实践范例。”
(原文刊载于《光明日报》2021年第9期)